• 四起感應電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案例

    運行線路相鄰的檢修線路會產生電磁感應現象,因為變壓器升壓或降壓線路中本身都是交流電,頻率為固定的50Hz,它相當于法拉第電磁感應原理中的磁鐵已經運動;而平行的同桿雙回線路就相當于感應線圈,人體接觸線路相當于并聯了一個負載,雖然空氣中的介質大,但隨著通電線路的電壓等級越高,則感應出來的電動勢就越高,對人體傷害就越大。另外,安全行業安全操作規程,一條線路停電檢修,檢修時的安全接地達不到要求(即所謂的接觸不良)會發生觸電。

    第一起

    2008年5月26日,湖北超高壓公司500kV萬龍二回停電檢修時因感應電觸電導致1人死亡

    (一)事故經過

    5月26日,湖北超高壓公司宜昌輸電公司根據線路檢修計劃對500kV萬龍二回419-735號桿塔進行停電檢修,主要為絕緣子清掃和線路消缺。11時19分左右,工作班成員金××接到許可工作命令后,開始在462號塔掛設個人保安線,準備進行清掃絕緣子串作業。金××在掛設好保安線后,準備取工具包轉移作業點時,身體意外失去平衡,右手失手抓住了保安線,導致保安線的接地端從塔材上脫出,接地端擊中左胸部,感應電經胸部泄放,因電擊休克死亡。

    (二)暴露問題

    1.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個百分之百”要求。

    2.作業人員技術素質不高,安全意識不強。

    3.危險點分析不到位。

    4.監護人監護不到位。

    5.個人保安線設計不合理,會因意外而導致脫落。

    (三)防止對策

    1.加強高處作業人員的綜合技能培訓。特別是要加強線路作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對技術素質不過硬,綜合素質不高的作業人員,必須經理論學習和技能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參加作業。

    2.加強現場作業過程中危險點分析和控制。針對不同專業,不同工作任務,開展危險點分析,制定可行的作業指導書、作業卡。

    3.對個人保安線進行改進,保證在安裝完畢后不會因意外而導致脫落。

    第二起:

    2010年10月26日,江蘇徐州供電公司在500kV東明變電站進行接地刀閘消缺工作中,1名工作人員觸感應電死亡

    (一) 事故經過

    事故前運行方式:500kV陽東Ⅲ線線路檢修,5041617接地刀閘合閘,50416閘刀拉開。陽東Ⅲ線/東三Ⅱ線5042開關、陽東Ⅲ線5041開關冷備用。500kV系統:陽東Ⅰ線、陽東Ⅱ線、東三Ⅰ線、東三Ⅱ線、東三Ⅲ線,500kV Ⅰ母線、500kVⅡ母線運行。2010年10月26日下午,變電檢修工區安排開關檢修二班劉××(死者、男、38歲、高級技師)為工作負責人,與其他兩名工作班成員到500kV東明開關站執行5041開關C相A柱法蘭高壓油管滲油消缺工作任務。

    工作負責人劉××在辦理5041開關消缺工作票過程中,借用5041617接地刀閘的鑰匙,臨時處理接地刀閘卡澀問題(因東明開關站曾反映陽東Ⅲ線5041617線路接地刀閘有時合不到位)。到達現場后劉××打開機構箱對5041617接地刀閘進行一次拉合試驗,在高空作業車斗內完成B、C相接地刀閘盤簧清洗注油工作。14時55分,當劉××在高空作業車斗內對A相接地刀閘盤簧進行清洗注油工作時,地面監護人員發現劉××手中的液扳手罐突然掉落,人歪倒在車斗內,立即從地面操作將高空作業車車斗降至地面,并對劉××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壓,同時打120,隨后由急救車送往東明縣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分析認為:5041617接地刀閘A相主地刀在拉開后未合到位,動靜觸頭未完全接觸,輔刀SF6滅弧裝置動靜觸頭未閉合,線路感應電傳至輔助地刀根部彈簧處導致劉××觸電是直接原因。工作負責人劉××自行進行5041617接地刀閘拉合試驗,并在拉合試驗后未檢查刀閘實際狀態即進行接地刀閘消缺工作,嚴重違反《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第“4.4.11”之規定是主要原因。

    (二) 暴露問題

    1.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工作隨意性大。檢修人員現場工作臨時增加除銹、加機油等工作內容,擅自改變現場操作接地安全措施,進行接地刀閘拉合試驗;運行人員將鑰匙借給檢修人員,不履行許可、監護把關制度等,多處嚴重違反《安規》規定,暴露出執行規章制度不嚴格,習慣性違章嚴重。

    2.危險點分析不深入,無風險控制措施。本次工作中,危險點分析不到位,關鍵危險因素未能有效辨識,工作班成員對于變電工作感應電觸電的危險認識不足,進行接地刀閘拉合試驗前沒有采取加裝臨時接地線、不檢查地刀是否合到位,失去事故防范最后一道屏障。

    3.作業組織不規范,工作準備和計劃性不強。工區領導和管理人員未嚴格履行《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工作計劃制定不全面,設備缺陷記錄不完整,班組周、日安全風險分析不到位,本次消缺工作安排沒有按規范流程進行,有關管理人員沒有起到指導、監督、把關作用。

    4.安全教育力度不夠,安全技能培訓針對性不強。部分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安規》等強制性規章制度執行不嚴格,說明對員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夠,嚴守“兩票三制”不逾越的安全意識沒有入腦入心;安全技能培訓針對性不強,檢修和運行人員對現場安全措施規定、運行管理規定理解不夠深刻,對現場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缺乏危險辨識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5.反違章工作開展不扎實,習慣性違章的行為依然存在。一項簡單的工作,多處嚴重違章,班組、現場作業人員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尤其在簡單工作、小型作業現場違章嚴重;工區對鑰匙管理、隱患排查、生產消缺等規定執行不到位,管理層沒有認真落實國家電網公司及江蘇省電力公司關于反違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監督檢查不細、反違章力度不夠。

    6.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生產現場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到崗到位標準》履行不到位,抓安全工作不實,對生產管理、安全監督、運檢單位和班組安全生產存在的諸多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調查分析研究不夠,存在馬虎敷衍,工作浮躁現象。

    (三)防止對策

    1.切實加強風險預控。明確要求各單位分管生產領導要牽頭組織開好運行方式分析會、檢修計劃協調會和停電計劃平衡會,保證工作安排合理有序。生技、基建、調度、營銷、農電等職能部門要按照“誰組織、誰負責”原則,認真分析可能由于計劃不合理、組織不完善、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引發的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和預案。

    2.加強零星小作業、交叉作業的管理。規范缺陷處理、故障處理、臨時檢修等單小零星工作、交叉作業和兩三個人的小型工作流程,嚴禁擅自擴大工作范圍和工作內容,嚴禁無票工作。


    第三起:

    2013年7月18日,新疆哈密供電公司在110kV紅光變電站更換隔離開關過程中發生感應電觸電,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經過

    2013年7月18日,哈密供電公司運維檢修部(檢修公司)變電檢修班工作負責人王×(死者),持變電站一種工作票(工作票編號:D0113043),帶領工作班成員蔡×、黃×、萬×、朱×、豐×共6人,到110kV紅光變電站更換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線路隔離開關17523和旁路母線隔離開關17520。工作票安全措施為:(1)拉開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1752斷路器、17521隔離開關、17523隔離開關、17520隔離開關,110kV紅雅線17420隔離開關,110kV銀園二線紅光支線17320隔離開關,110kV紅翠線17530隔離開關,110kV母聯11500隔離開關(注:拉開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1752斷路器及兩側隔離開關17521、17523,拉開與110kV旁路母線相連接的所有隔離開關,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和110kV旁路母線停電)。(2)斷開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1752斷路器裝置、控制、儲能電源空開。裝設的接地線:在1752斷路器與17523隔離開關之間裝設一組2號接地線,在17523隔離開關出線側裝設一組1號接地線,在17520隔離開關旁母側裝設一組4號接地線。并設置了相關遮攔和標示。

    15時30分,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工作負責人王×現場核實安全措施無誤,召集工作班成員進入工作地點,交代安全措施和帶電部位后,開始工作。首先由蔡×、黃×、萬×、朱×拆除17523、17520隔離開關上的引線。約16時05分,工作班成員蔡×通過吊車輔助拆除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至17520旁路母線隔離開關C相T接引流線,工作負責人王×身穿工作服、頭戴安全帽、戴線手套、穿膠鞋、佩戴安全帶(安全帶系在隔離開關構架上)站在17520隔離開關構架上手抓T接引流線配合拆除工作,在蔡×將T接處線夾拆除后,王×手抓的引流線下落過程中將裝設在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引流線(線路側)1號接地線的C相碰落,擺動的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引流線與王×手中的引流線接觸,王×大叫一聲后從隔離開關構架倒下,被安全帶懸掛在隔離開關構架上,地面工作人員立即將王×從隔離開關構架上移至地面進行心肺復蘇緊急救護并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16時19分,120救護車趕至現場將王×送至哈密紅星醫院實施救護。17時55分,經搶救無效,醫院宣告死亡。經法醫鑒定死者右手掌、左腳踝內側有3cm × 1cm電擊痕跡,系電擊死亡。

    2013年7月21日,新疆電力公司組織現場感應電測試,按照事故時的運行方式,在110kV銀園二線及紅光支線運行時停運的110kV銀園一線紅光支線感應電壓約3kV、感應電流(接地)約241mA。進一步證實了本次人身事故系感應電觸電。

    (二)暴露問題

    1.哈密供電公司檢修公司變電檢修班嚴重違反《安規》,在帶接地線拆除設備接頭時,沒有采取防止接地線脫落的措施,拆除引流線過程中接地線脫落,發生感應電觸電,是本次事故主要原因。

    2.哈密供電公司檢修公司變電檢修班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對電氣設備上工作感應觸電認識不足,未充分考慮線路側工作感應電問題,沒有采取防止感應電觸電的措施,是本次事故次要原因。

    3. 哈密供電公司檢修公司違反作業現場到崗到位管理規定,安排工作任務時,沒有同時落實到崗到位人員,未按規定實施現場安全監護,現場安全風險管控缺失,是本次事故次要原因。

    4.哈密供電公司沒有認真執行新疆公司周安全風險管控規定,現場作業未經安全點檢就許可工作,現場防觸電、防高空墜落責任人沒有落實防控措施。

    5.哈密供電公司對同塔雙回路架設的輸電線路相關作業場所防感應電工作管控不到位,沒有提前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6.哈密供電公司執行《安規》不認真,沒有認真執行現場作業監護制度,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在部分停電作業現場、作業安全風險仍較大的情況下參與班組工作,登高作業存在安全帶“低掛高用”等違章行為。

    7.哈密供電公司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工作班成員集體違章,帶接地線拆除設備接頭時,均沒有采取防止接地線脫落的措施。

    (三)防止對策

    1.認真執行安全風險管控規定,加強作業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編排計劃、布置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落實到崗到位人員、安全點檢人員和現場風險防控人員,未經安全點檢確認嚴禁許可工作,到崗到位人員不到現場嚴禁進入現場作業,安全風險防控措施未落實嚴禁開始作業。

    2.加強現場作業風險管控,認真組織開展作業前現場勘察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全面落實作業現場防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坍塌、高處墜落、繼電保護“三誤”、誤操作等措施,確保作業安全。

    3.加強預防感應電管理,對同桿塔架設的輸電線路、鄰近或交叉跨越帶電體附近的相關作業場所組織開展感應電測試工作,嚴格執行《安規》規定的各項防感應電措施,在有可能產生感應電壓時,應加裝工作接地線或使用個人保安線,必須將防止接地線脫落具體措施在工作票上明確并認真研究落實。


    第四起:

    2016年4月1日,冀北唐山供電公司220千伏羅屯變電站在進行110千伏興東二線113-2刀閘檢修工作時,一名員工誤拆113-2刀閘線路側接線板,失去接地線保護,發生感應電觸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按照國網唐山供電公司2016年4月份停電檢修計劃安排,2016年4月1日,唐山供電公司變電檢修室變電檢修三班進行220千伏羅屯變電站興東二線113-2刀閘檢修工作,興東二線停運(興東一、二雙回線同桿并架39.02公里,興東一線在運行中)。

    變電運維人員在113-2刀閘周圍裝設遮攔,向內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設出入口及檢修通道;在113-2刀閘處懸掛“在此工作”標示牌;在相鄰112、114間隔設備架構、113-5、113-4刀閘架構上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及帶電標示旗;在113-5、113-4刀閘操作機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合入113-17、113-27、113-47接地刀閘。11時,運維人員許可變電第一種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負責人芮×組織工作班成員(共4人)列隊唱票并分配工作任務,工作班人員陳××(死者,男,54歲,高中文化,1981年參加工作,全民工,變電檢修高級工)、陳×負責刀閘連桿軸銷的加油、檢查,孟××負責機構清掃,芮×負責監護。陳××在113-2刀閘架構上工作。11時30分左右,陳××在打開113-2刀閘A相線路側連接板時,失去接地線保護,造成感應電觸電。15時10分左右陳××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暴露問題

    事故暴露出責任單位安全生產還存在諸多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從領導層、管理層到作業層在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上還存在諸多問題。

    1.《安規》執行不嚴,現場存在違章。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擅自增加工作內容、擴大工作范圍,作業行為嚴重違章。

    2.現場監護不到位。工作負責人責任心不強,對現場作業人員監護不到位,未能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有效履行現場安全監護和管控責任。工作班成員在作業中未能相互關心工作安全,并監督《安規》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未能及時有效制止不安全行為。

    3.風險分析不到位。工作組織、工作實施過程中,相關人員風險辨識能力不強,安全風險未能及時識別,未認識到同桿并架運行線路產生的感應電影響,未辨識出拆除線路側連接板失去接地線保護導致觸電風險,未采取針對性措施,安全風險分析、辨識、防控能力與安全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4.現場管控不到位。工作票填寫、審核、批準等環節未起到把關作用,工序質量控制卡、風險事件與控制措施單套用模板,指導性、針對性不強,現場作業人員作業危險點不清楚,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未得到認真執行,管理人員到崗到位缺失、履責不到位。

    5.安全檢查不到位。對違章行為管控力度和覆蓋面不足,尤其對小型作業現場反違章覆蓋面不夠。開展春季安全大檢查不力,監督檢查不細,隱患排查治理不實,安全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

    6.國網唐山供電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在長期穩定的安全生產局面下管理有所滑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規章制度執行不嚴格,安全、技術培訓不到位,安全工作基礎不牢,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

    (三)防止對策

    1.落實檢修施工作業防感應電措施,針對有可能產生感應電壓情況,必須加裝可靠的工作接地線或使用個人保安線。帶接地線拆裝設備時,嚴格執行接地線移動或拆除相關規定,確保作業人員在接地線保護范圍內工作。公司各單位重新梳理了春檢工作計劃,針對同桿塔架設的輸電線路、鄰近或交叉跨越帶電體附近的相關作業場所,落實防感應電措施。

    2.強化“不按精益化管理就是失職、不按照標準化作業就是違章”的理念,糾正管理缺失、自行其是的問題。認真開展作業前現場勘查,針對每一項工作都要根據現場實際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可操作的指導書和控制卡,風險因素分析和危險點源分析、管控措施要與現場實際工作相符合,真正起到指導作用,避免流于形式。

    3.切實做好員工安全防護和生產技能培訓。對本單位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重新全員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應工作資格。公司各單位針對設備設施不熟悉、作業過程和操作技能不熟練的員工,重新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和生產技能培訓與考核,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